2017年7月5日 星期三

花蓮縣警局偵二隊埋伏 成功逮毒販

花蓮縣警局偵二隊埋伏 成功逮毒販

記者吳佳俊/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二隊與花蓮分局偵查隊員警於今(106)年4月間接獲情資,有多項毒品前科的徐姓男子(年約50歲)經常前往外地購買大量毒品後返回花蓮地區,並隨身攜帶第1、2級毒品於花蓮、新城、吉安等地區販售予不特定施用毒品者,以供己施用及牟取不法暴利。
  查緝員警經過長達2個多月的調查、蒐證,於6月28日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前往徐嫌居住的三樓出租套房查緝,惟僅在騎樓下發現其平日外出代步之機車,因該出租公寓一樓大門需使用磁卡始能進出,無法得知徐嫌是否在屋內,查緝員警決定採守株待兔的方式,在炎炎夏日經過兩天一夜的埋伏,次(29)日下午1點40分許發現徐嫌自外返家,員警即上前表明身分,並在其套房內當場搜出已分裝好每小包約1公克的安非他命50包、另有3包尚未分裝,總重約有101.23公克、海洛因4小包約重10公克、電子磅秤、毒品分裝袋及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1萬1000元等犯罪證物;徐嫌在警方偵詢時坦承施用、持有及販賣一級毒品海洛因、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本案於30日將徐嫌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聲請羈押禁見,並持續擴大追查中。
  花蓮縣警察局長廖美鈴再次呼籲民眾,毒品危害社會治安甚鉅,染上毒品,終身遺害家人及自己,甚或家庭破碎,為防制毒品危害民眾身心健康,本局將強力並持續掃蕩毒品犯罪,全力維護治安。

圖:警方查扣安非他命、海洛因等毒品、電子磅秤、手機、現金等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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