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運動幼苗 15名運動防護員長駐校園
本報新聞中心/報導體育署為寶貝我們的運動幼苗,今(103)年擴大辦理學校約用運動傷害防護員巡迴服務試行計畫,共核定補助14校15名防護員,在學校球隊訓練期間長期進駐校園,第一時間瞭解運動選手生理與心理狀態,即時提供傷害預防與處理,幫助專任運動教練即時掌握選手狀況,同時和教練討論如何給予選手適當的訓練內容。
而學校設立運動傷害防護室後,提升了選手接受防護服務的意願,不僅生理狀況得到全方位的完善照顧,同時強化了心理上的安定感,使其有更好的運動表現。在比賽期間則為選手做貼紮防護與賽後放鬆,避免運動傷害,讓選手們能更專注於比賽爭取最佳成績。
體育署補助豐原高商等4校在102學年度的試辦經驗,證明了防護員的進駐對於學生選手的身心照護具有重大效益。為了運動傷害防護觀念的向下紮根,逐步擴大推展至全國,落實照顧基層運動選手,今年訂定「體育署補助各級學校約用運動傷害防護員巡迴服務試行計畫」,總計有14校15名運動傷害防護員,除原試辦學校桃園農工、豐原高商、新豐高中、臺東體中等4校之外,新核定桃園高中、大甲高中、內埔農工、花蓮高中、花蓮縣體育實驗中學、新北市明德高中、桃園縣平鎮高中、新竹縣湖口高中、高雄市新莊高中及福誠高中10校,將依「運動防護與管理」、「區域醫療服務網建置」與「運動防護教育」三大策略執行,進行區域性中小學運動人才培育體系學校巡迴輔導。
體育署已委請體育大學、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成功大學及高雄醫學大學等4所大專校院成立區域輔導中心,結合高等教育豐沛的專業資源協助15位學校運動傷害防護員推展運動傷害防護體系,而這些持有合格證照的運動傷害防護員,也可以協助輔導大專校院相關科系的學生進行專業實習,促成大專校院與中小學攜手合作,發展我國學生運動選手的健康照護體系。
本計畫推動的預期效益,包括強化學生傷後復健與合作醫院的後送機制,搭配運動科學計畫提升選手的生理素質及條件,有效進行優秀選手的培育及延長選手運動生涯。體育署期待透過本試行計畫與後續的擴大推展,逐步為國內學校體系的運動競技人才,建構完善的健康照護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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