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衛生局展開清明節食品抽驗


衛生局展開清明節食品抽驗

一件餛飩皮不符規定
 記者林昀融/報導
  清明時節將至,花蓮縣衛生局為了讓民眾吃得安心與健康,已於日前展開全縣進行市售清明節應景食品稽查與抽驗,檢驗項目包括青草粿、艾草糕、紅龜粿、餛飩皮、潤餅皮等。檢驗結果檢出一件餛飩皮含有防腐劑苯甲酸不符規定,衛生局已依法進行源頭調查及處辦。
  衛生局長徐祥明表示,清明節是國人非常重視的傳統祭祖節日,為讓民眾過節吃得安心,特別指揮全縣稽查員針對轄內傳統市場、麵攤、生鮮超市及應景食品製造場所等地點實施製造及販賣商等環境衛生稽查及抽驗。本次檢驗重點包括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等防腐劑進行抽驗與分析,花蓮縣衛生局經查該件違規添加苯甲酸的餛飩皮來源係由高雄市世濱食品所製售,已要求販賣業者將產品下架並函移高雄市衛生局處辦。
  徐祥明提醒所有食品加工製造業者,務必完全遵守法令對食品添加物使用限量及範圍之規定,至於販賣業者切勿販賣來源不明、逾期食品或標示不清之食品,以免違法受罰。此次違規添加之添加物「苯甲酸」又稱安息香酸,因水中溶解度低,故大多數使用苯甲酸鈉、鉀兩種鹽類。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餛飩皮不得添加任何防腐劑,而紅龜粿等糕類雖然可使用苯甲酸的限量只為1.0g/kg,過量使用苯甲酸是常見造成食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徐祥明也呼籲消費者在選購清明應景食品時,應避免選購外觀過白或過脆的潤餅皮,同時注意業者販售的環境衛生,是否將食品擺放過久而導致外觀變色或氣味異常芳香之食品,應選擇購買有食品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重量或容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完整包裝品質新鮮之食品。避免購買標示不清楚或散裝的食品,在採購時最好向業者詢問製造來源,以維護食用安全及自身權益。
  花蓮縣衛生局對不符規定使用防腐劑及食品添加物之食品,除要求販賣業者將產品下架,並會通知製造業者限期回收銷毀,並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規定可處以15萬元以下罰鍰,若對人體造成傷害觸犯刑法者將會移送檢調單位,以確保消費者權益和食品的衛生安全。民眾如對購買的食品安全衛生有所疑慮,可於上班時間撥打衛生局食品服務專線038-226959及0800-625748洽詢。
圖:花蓮縣衛生局人員進行清明節食品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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