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所代收件 地政服務更便捷
記者張麗英/報導
花蓮縣政府與本縣各地政事務所為提升為民服務效益,推出「樂活洄瀾,便捷地政」跨所代為收件便民服務計畫,並訂於103年7月1日起施行。
民眾日後如申辦坐落花蓮縣轄區土地登記或土地複丈案件,可直接向本縣花蓮、鳳林或玉里地政事務所任一地政事務所送件,若非屬該地政事務所轄區案件,則由代收案件之地政事務所協助核對送件人之身分及檢查應附文件等事宜,嗣後再將案件寄送至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辦。
案件辦理完畢後,如係尚有文件需由民眾領回,可由民眾預付郵資將文件郵寄到府或是選擇親自領取。本便民服務可解決民眾因工作繁忙而無法遠赴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送件之問題,為民眾節省往返兩地之車資支出及時間耗費。
花蓮縣政府地政處表示,若申辦之案件有需補正事項,仍請民眾依管轄登記機關審查結果辦理,至於應繳納之地政規費,則是待轄區登記機關審核無誤後,再通知民眾利用轉帳或匯款的方式繳納。另外,本縣基於便民服務,目前已和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政府合作推辦跨縣市代為收件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若民眾對本項代收服務有任何疑問,可逕向花蓮縣政府地政處或花蓮縣各地政事務所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更進一步之說明。
2014年7月9日 星期三
跨所代收件 地政服務更便捷
下午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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