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5日 星期二

104年短期經濟林契作宣導說明會

104年短期經濟林契作宣導說明會

記者陳奕嶙/報導
  為活化休耕農地及提高國內木材自給率,農委會積極推廣及宣導「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契作短期經濟林」政策,農委會林務局花蓮林管處日前已於吉安鄉、玉里鎮及光復鄉舉辦3場『短期經濟林契作媒合及宣導說明會』, 5月4日當天另外還特別安排1場造林地觀摩會,由地主莊先生與大家分享參與短期經濟林之造林甘苦談。
  花蓮林區管理處表示,為確保生產之林木產銷無虞,農民參加短期經濟林必需先找到契作廠商,短期經濟林於102年度剛推行時,因為花蓮地區沒有適合的契作單位,故無法順利推動,經過該處積極的媒合,目前花蓮地區已經有富里鄉菇蕈類業者(花蓮縣達蘭埠文化農業產業推廣協會)願意與農民契作,另外台北的廠商--優克力農林科學股份有限公司也非常樂意與花蓮農民契作。104年度花蓮縣受理登記的面積已達22公頃以上,契作的樹種以楓香及桉樹為主。倘若農民年邁無力耕作,說明會現場也有代耕業者出席,由業者出面協助農民造林新植及撫育等作業。
  參加短期經濟林除了要符合休耕基期年認定基準外,還有最小面積的限制,因此,常有農民反應,農地面積不足0.5公頃無法申請,經過政府部門多次的溝通協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3年10月修訂「契作短期經濟林作業規範」,放寬最小面積的限制,由原訂的最小面積0.5公頃,修訂為山坡地範圍之土地,最小面積為0.1公頃;位於山坡地以外範圍之土地,最小面積為0.3公頃,大幅增加農民參加的機會。
  林管處呼籲,104年度短期經濟林的申報期間為104年7月1日至7月14日,希望有意願的農民把握時間,向所在地鄉鎮公所申請,如果有相關問題可電洽花蓮林區管理處03-8325141轉254、花蓮縣政府03-8226050、農糧署東區分署03-8523191。

圖:花蓮林管處到光復鄉舉辦『短期經濟林契作媒合及宣導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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