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邏警眼尖 查獲不法獵槍
記者潘青/報導玉里警分局春日派出所警員吳逸榮、林業宸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經過一戶民宅前,吳員眼尖查覺民眾舉動異常,前往查探發現該民持有不法獵槍一把,隨即將涉嫌人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警員吳逸榮、林業宸日前於玉里鎮松浦里處理事故完畢,途經轄內一戶民宅前,忽見潘姓民眾將一長條狀之物品丟棄於旁邊草叢內,吳員直覺有異,前往草叢內查看係為何物,果於草叢內取出獵槍一把,吳員隨即詢問潘民,潘民眼見無法推託,即坦承因未經合法申請而持有獵槍,見警經過一時緊張,遂將獵槍丟棄於草叢中,沒想到會被眼尖員警發現。警方除將潘姓涉嫌人移送法辦外,將續追查該民是否涉及其他不法。
所長陳勉黎再次提醒民眾,不論持有非法槍械或是盜獵,都是違法行為,一經查獲決不寬貸,警方除了加強平日巡邏勤務外,將持續加強各項埋伏勤務,務必斷絕盜獵等非法行為發生。
圖:春日所警方查獲民眾未申請非法持有獵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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