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國家防災日 實施海嘯警報試放
記者吳佳俊/報導花蓮縣警局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將於9月21日(星期三)國家防災日上午10時10分及10時20分透過警報系統實施「海嘯警報試放」與「解除海嘯警報」;海嘯警報試放期間,不實施人車交通管制及疏散避難,請花蓮鄉親們不用驚慌,請保持正常作息。
縣警局長廖美鈴表示:「花蓮縣位處臺灣東部緊鄰太平洋之沿海地區,因此警政署將本縣列為海嘯高風險地區,有鑑於日本三一一強震引發大規模海嘯造成重大災情,本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函頒計畫,透過本縣共計有34處警報臺系統訂於9月21日(星期三)國家防災日實施海嘯警報試放演練,並期前向民眾和商家發送海嘯警報試放宣導單,讓花蓮鄉親們提升海嘯可能來襲的防災意識且充分了解海嘯警報。」
圖:員警於警察局外張貼海嘯警報訊息海報,並向商家、民眾期前宣導。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