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車禍事故比104年增加
道路路口安全係數有賴民眾守法觀念
記者吳佳俊/報導依據警察局統計,本縣105年共發生46件A1死亡事故,造成51人死亡,較104年的38件43人死亡,增加8件8人。且106年度迄至本月業已發生A1死亡事故13件,14人死亡;A2受傷事故共發生919件,造成1,220人受傷,亦比去年同期增加,顯見交通事故發生有上升趨勢,經分析老人、酒駕仍是本縣事故主要因素。
根據交通部委託國立交通大學針對各縣市所做「道路交通安全指標研究」中指出,本縣交通事故發生案類高於全國各縣市平均值之部分為:路口交叉撞、路段自撞、65歲以上事故、行人事故。
本縣民眾在經過路口時大多未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支道未讓幹道先行,為搶轉彎先機而跨越車道逆向提前轉彎及違規停車占用機慢車優先道導致事故發生。另事故駕駛人有些為「無照駕駛」,亦是造成事故主要原因。
本縣汽機車用路人對於「路權禮讓觀念」尚薄弱,導致交通事故發生層出不窮。為此,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於社區座談會時加強宣導「路權禮讓觀念」,並針對轄內工程改善部分實地會勘以求改善暨減少事故發生。警察局長廖美鈴在各項集(機)會要求警察同仁基於降低事故之目標,除對於酒駕、超速等重大惡性違規加強執法取締,亦針對行至道路路口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之機車、慢車(含電動自行車),執行專案性勸導及告發。冀望藉由勤務執行,矯正許多違規用路人錯誤的駕駛行為,進而減少事故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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