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暨利益迴避說明會
記者張麗英/報導正值公職人員每年定期申報財產期間,花蓮縣政府政風處為協助所屬機關、學校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明瞭財產申報法、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規定,避免因不熟悉相關法規而遭受裁罰,甚或觸犯刑事責任,6、7日分別於玉里國中、縣府大禮堂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暨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說明會」,協助申報義務人在期限內完成正確申報,瞭解及遵循利益衝突相關規定。
法務部廉政署鑑於財產申報義務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應申報之不動產、汽車、存款、有價證券、事業投資、保險類別等查詢耗時,困擾申報義務人,透過與中央財稅、金融、地政機關研議,建置定期申報財產網路授權查調系統,使申報財產能像報稅一樣便利,下載財產資料供申報,申報義務人可多加利用。
縣府政風處長余世銘提醒財產申報義務人,花蓮縣第一、第二信用合作社尚未納入提供授權下載資料服務,又珠寶、骨董、字畫等其他具相當價值財產亦未於查調資料內,申報人仍須秉持誠實原則登簿查詢,如實申報。
此外,申報義務人亦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對象,若涉及本人或一定親屬關係者之利益衝突時,應遵循迴避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過去在實際案例中,曾發生數起關係人因不諳上開規定,逕與公職人員服務機關為買賣、承攬等交易行為遭受裁罰,為特別維護權益,促請公職人員提醒配偶、共同生活家屬、二親等內親屬等關係人注意,避免違規受罰。
說明會中,政風處亦針對財產申報錯誤態樣、網路申報操作程序作詳細介紹及解說,並透過案例之探討,建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利益衝突迴避法之正確認知,同時提醒縣屬國民中小學幹事其有兼任會計主管職務者,免兼時尚須辦理卸離職申報,以符規定。
圖:縣府於玉里國中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暨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說明會」。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