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辦理消防車輛裝備器材保養
記者吳佳俊/報導花蓮縣消防局訂於4月10日起至4月21日為期10天辦理106年度上半年度消防車輛裝備器材保養競賽檢查,為期落實本局暨外勤第一、二、三大隊各分隊經管使用之車輛、裝備、器材保養工作,藉以確保各式車輛裝備器材常保性能良好堪用狀態,以備隨時出勤執行救災救護任務需要,發揮高度的消防戰力,以及為確保消防人員出勤任務時能夠發揮最大效能,並檢視檢查平日車輛保養成果,花蓮縣消防局每年分上、下半年度會針對所屬外勤單位車輛及進行裝備器材檢查。
此次車輛車輛裝備器材保養競賽由消防局汽修科系及學有專精人員擔任評核官,由該局副局長吳泰濬擔任督導全盤檢查業務。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指出: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次車輛檢查先進行各式消防車輛管理維護之檢視,含書面資料及電腦登錄系統,在保養專業技術人員之指導下,由各車輛保管人進行車輛檢查及專業維護,檢查所保管之車輛性能是否良好,其油、水、電是否充足,結束後召開車輛檢查檢討會,讓各保管人員瞭解保養重點及注意事項,期使各分隊人員落實車輛器材保養工作。期能透過每年定期車輛裝備器材之保養檢查暨評比,讓各外勤分隊車輛隨時保持其良好勘用狀態,強化整體消防戰力,俾於任何災害現場上,能即時發揮最大救災效能。
圖:消防局檢驗車輛保養。
圖:消防局人員檢驗車輛裝備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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