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1日 星期三

抗拒警察執法 辣椒水防護型噴霧器伺候

抗拒警察執法 辣椒水防護型噴霧器伺候

記者吳佳俊/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於本(1)月5、6日舉辦基層幹部防護型噴霧器教育訓練,由警察局法制科、訓練科及各分局教官講授適用法令及實際操作演練防護型噴霧器使用時機、程序、注意事項及使用防護型噴霧器後之處置作為。
  因應近期發生多起員警執勤中因他人或自身生命遭受緊急危害而使用槍枝執法案件,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新海派出所張姓警員遭怒漢拿菜刀砍殺案,「員警用槍時機」成為媒體及政論節目討論議題。為保障人權並符合員警執勤需求,警政署於105年11月10日增列「防護型噴霧器」為員警應勤裝備,日後警察人員依法執行勤務遭受強暴、脅迫、抗拒或其他事實需要,認為以使用防護型噴霧器制止為適當,且於口頭警告相對人後,仍不聽從時,即得使用。
  花蓮縣警察局為確保第一線執勤員警的安全,日前採購了255瓶辣椒水防護型噴霧器,並教育訓練員警適時使用,實際操作演練時員警爭先嘗試被辣椒水噴在臉上的感覺,一開始都覺得還好未立即有嚇阻的效果,未料2、3秒後,後勁慢慢呈現,每人臉部開始發熱刺痛、兩眼完全無法睜開、鼻水直流、表情難受痛苦,只想急著找水清洗臉上辣椒水解熱。經過實際演練之後,員警對「防護型噴霧器」噴出的辣椒水嚇阻效果都讚不絕口,「實在好用」。
  局長廖美鈴表示,為維護第一線執勤員警執勤時免於遭受強暴、脅迫、抗拒等諸多民眾不理性挑釁或攻擊,將要求員警適時使用「防護型噴霧器」,嚴正執法、捍衛警察尊嚴,有效嚴懲、壓制不法暴力。從今年一月起將利用常年訓練機會,全面強化「防護型噴霧器」教育訓練,以增加員警執勤能量,兼顧員警自身及第三人安全。

圖:員警實際試驗辣椒水刺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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