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 星期五

瀕危鬼蝠魟 花蓮漁場捕獲2.6公尺1尾

瀕危鬼蝠魟 花蓮漁場捕獲2.6公尺1尾

本報新聞中心/報導
  花蓮縣新城鄉海邊一處漁場16日上午起網捕獲一尾鬼蝠魟,長度約2.6公尺,由漁船載運進花蓮漁港,並通報漁業署。海巡八三大隊表示,預計送往台東水產試驗所採樣研究。
  海岸巡防署第八三岸巡大隊表示,花蓮籍漁船金盈一號於新城鄉東昌定置漁場起網捕獲一尾鬼蝠魟,由昌泰號協助載運進花蓮漁港,並通報漁業署查報員,大隊持續管制。
  鬼蝠魟性情溫和,為肉食性,主要攝食浮游動物及小型魚類,屬觀賞魚種,因肉質不好吃,沒有食用價值。
  目前在世界自然保育聯盟中被列為瀕危物種,但台灣尚無保育等級,漁業署僅於去年7月起,要求漁民若在海上捕獲鬼蝠魟時,須在返港後的1日內,向漁業主管單位通報,否則可依漁業法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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