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租賃逃漏稅 請務必提供具體事證
記者張麗英/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最近接獲多起房客檢舉房東漏報租賃所得案件,該分局呼籲房屋出租人應誠實申報納稅,以免遭補稅處罰。承租人如發現房東有匿報租金收入情形時,請影印租約留存,作為舉發房東逃漏稅的憑據。
該分局說明,依據財政部頒定「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之規定,於辦理檢舉時應查明檢舉內容是否具備以下資料:
1.檢舉人姓名及住址。
2.被檢舉者之姓名及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
3.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如租賃契約書、付款或轉帳明細等。
該分局呼籲民眾,若發現違法逃漏稅情事,請本於租稅公平正義原則,主動提出檢舉。惟檢舉書內容務必詳述被檢舉人姓名、地址、具體違章漏稅事實、涉案期間、發生地點、短漏報之金額及證據,以利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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