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團體陳情:傳統領域不應限公有土地
原民會回應:將積極制定更符合族人期待之法案
本報新聞中心/報導今(16)日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等原住民族團體在行政院前舉辦之陳情記者會,陳情訴求主要係針對本會所草擬中之「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目前版本之內容,不應將傳統領域劃設範圍限於公有土地,原民會表示,劃設辦法草案現正循法制程序審議條文內容中,其最終定案公布之法案內容尚未核定,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之劃設範圍是否包含公、私有土地,目前仍由相關單位研議中。
政府依104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原基法第21條第4項授權所訂定之劃設辦法,已歷經3次跨部會研商會議、6場地方座談會及專家學者研商會,並經行政院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已參酌各方意見多次修正內容,於法案預告後迄今,各界亦提供眾多意見供參,原民會將循法制程序儘速辦理法案發布作業。
完成劃設辦法之立法作業是傳統領域劃設之開端,未來公告後,目前日月潭孔雀園BOT案、臺東杉原濱海渡假村等大型開發案之爭議,只要當地部落完成傳統領域之劃設公告作業,即可依法要求業者向部落踐行原基法第21條賦予之諮商同意程序,保障原住民族自然土地權利。
此外,劃設小組以部落為主體,陳情團體所提建議以雙軌劃設方式加入民族議會之角色,查現行劃設辦法仍持續研修中,將研議劃設小組及劃設商議小組成員組成中,納入當地部落或民族推派之代表、民族議會代表、專家學者可參與協助劃設及審議,原民會將積極制定更符合族人期待之法案,以落實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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