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核災區食品 衛生局持續全面稽查
記者吳思怡/報導花蓮縣衛生局為近日「太冠國際開發事業有限公司」進口之「四付紅納豆」產品之醬包,疑似為日本核災區茨城縣製造確認下架外,持續擴大清查全縣之日本食品通路商,除持續查核來源外,並對含有內包裝之日本產品實施現場拆開複合式產品,如泡麵、納豆、烏龍麵、拉麵等所附之醬料內容物,如有違規情形將立即要求下架並銷毀。
衛生局繼日前查獲於遠東百貨通路已要求下架之「四付紅納豆」該違規產品共3.26公斤,經確認為遠百企業股份限公司花蓮愛買所販售,市面上目前查無該違規產品販售。另外,衛生局持續針對近日食藥署查獲「羿昕企業有限公司」進口之「火之屋小粒納豆3p-黃芥末」等產品內附之醬油包標示製造所為茨城縣,涉違規之日本產品全面稽查。
花蓮縣衛生局長李宏滿表示,「火之屋小粒納豆3p-黃芥末」等產品雖然經食藥署抽驗,輻射檢測結果皆為未檢出,衛生局仍會全面稽查,避免有遺漏情形,危害縣民的健康。李宏滿局長也呼籲所食品業者加強貨品管理,於發現產品有涉來自日本核災地區食品或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以免觸法。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第7條,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若有違反者,依據食安法第47條第2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民眾如對所購買的食品有所疑慮或發現可疑之違規食品,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http://www.fda.gov.tw/)公告資訊項下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花蓮縣衛生局服務專線038-22695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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