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垃圾袋宣導期 未使用者加強破袋稽查
記者吳思怡/報導花蓮縣自今年7月1日起,推動家戶一般垃圾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從5月1日起為宣導期,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籲請鄉親配合政策,逐漸改變使用習慣,使用透明垃圾袋盛裝一般垃圾,半透明及紅白塑膠袋皆可使用。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近期清潔隊隨車人員破袋稽查經常發現民眾將可回收的紙容器、飲料杯及鋁箔包等,混入一般垃圾。今年1月迄今,環保局與各鄉鎮市公所共稽查23,742件,分類不合格件數為3,868件,不合格率約占16%。花蓮縣人口約30萬人,全縣清潔隊員人數僅4百多位,人力有限的情況下,破袋稽查效果有限,使用透明垃圾袋,清潔隊員以目視方式檢查垃圾袋內容物,對民眾來說也省時省力。
花蓮縣目前垃圾處理方式為掩埋與轉運至宜蘭利澤焚化處理,105年垃圾清運量達5萬3千餘噸,焚化處理成本逾1億元,除了龐大的處理費用之外,焚化爐也有承載限制及壽命,另縣內各掩埋場因滿載或超過使用年限而陸續停止運作,垃圾處理問題逐漸浮現,故源頭減量應是全民應正視的課題,不管是破袋稽查或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皆是為了達到垃圾減量目的。
要做到垃圾減量,除了生活中減少浪費資源外,在丟棄時應落實垃圾分三類,包括資源回收、廚餘及一般垃圾,同時須分開生、熟廚餘及廢食用油,保留可再運用的資源,達到減少垃圾量的效果。為更加落實垃圾減量與分類工作,環保局與清潔隊會不定時隨車沿線破袋稽查,隨機抽查民眾排出之垃圾,若垃圾包中有三件以上回收物者將開立勸導單,要求民眾將垃圾攜回分類後才能丟棄,呼籲大眾做好垃圾分類的工作,落實環境友善行為,維護花蓮好山好水。
圖:民眾配合垃圾破袋檢查,使用容易檢視的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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