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今年首列入申報綜合所得稅
去年賣屋的民眾請特別注意
記者張麗英/報導又到了5月報稅季,今年報稅最大的變革是房地合一稅新制在去年上路,今年首度列入申報綜合所得稅,將涉及新、舊制適用問題,東服中心關心鄉親申報有所遺漏,提醒去年賣屋的民眾請特別注意。
在2016年售屋者,須確認售屋所得適用舊制或新制,若適用舊制則納入綜合所得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若適用新制則採分離課稅,須於所有權移轉登記次日起30天內完成房地合一稅的申報,就不是在5月綜合所得稅報稅,納稅人須特別留意。且售屋族、購屋族、換屋族的節稅方法也大不同。
去年有進行房屋交易的民眾須注意,房屋取得在2014年1月1日以前均適用舊制,售屋所得須納入綜所稅申報,並應注意申報「房屋」財產交易所得,區分「豪宅」及「非豪宅」;2014 年1月2日後取得且持有不滿2年,或2016年1月1日後取得,則須按新制,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次日起30天內完成房地合一稅申報。
今年綜所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06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感謝鄉親按時申報,充裕國庫,造福全民。詳細申報規定請參考國稅局-綜合所得稅-房地合一專區
https://www.ntbna.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2252/723959894964534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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