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富民籲員警注意取締態度及追車
記者張麗英/報導縣議員潘富民質詢指出,花蓮治安排名全國前段班,感謝警察同仁的努力,但近日民眾反映,定點測速照相依法應於前方100至300公尺設置警告標誌,各地警告標誌大小不一,難以辨識。此外,員警取締應注意態度,不應對民眾詢問置之不理,或發生追車情形,造成危險,警察局應對個案進行懲處。
針對警告標誌問題,警察局長廖美鈴表示,不同時期購入之標誌大小不同,目前測速儀器放置在巡邏車時,會加開警示燈;關於員警取締態度及追車問題,將加強教育訓練,以民眾權益及安全為第一優先。
潘富民也提到,重車壓過台11丙線、台九線等重要道路導致凹陷,花東公路素有自行車天堂美譽,公路卻暗藏危機,下雨天經過會濺起大量水花,行車安全堪慮,道路整修應作全面檢討。建設處代理處長鄧子榆表示,台11丙線、台九線屬於公路總局養護,會迅速向其反映,並提供檢測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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