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動物防疫聯繫會議 首站富里鄉辦理
記者吳思怡/報導花蓮縣動植物防疫針對重要動物傳染病包括豬瘟、口蹄疫、家禽流行性感冒及狂犬病等推動各項防疫及監控工作,每年於各鄉鎮市公所辦理三場次基層動物防疫聯繫會議,透過公所防疫人員經驗分享,助於推動各項動物防疫政策及遏止疫病發生,共同維護產業發展、人畜安全,會議中並就犬貓飼主責任五部曲規定作意見交流,同時宣導飼主對自己飼養動物應盡的責任。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日前在富里鄉公所召開第一次基層動物防疫聯繫會議,富里鄉長黃玲蘭於會中表示,雖然富里鄉為最南端的行政區,但民眾對犬貓防疫或結紮仍有需求,希望能增加狂犬病巡迴注射場次,針對較偏遠村落進行三合一絕育服務,此次會議會議對於鄉民防疫工作宣導有莫大助益。
縣府防疫所長黃詩伊說,照顧縣民、畜牧業者沒有遠近之別,即使位處偏遠地區對於動物防疫服務依然沒有分別,希望藉此會議交流最新疫情資訊,我國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申請認定臺灣本島、澎湖及馬祖為施打疫苗口蹄疫非疫區案,防檢局預計5月通過OIE科學委員會審查,屆時將提升口蹄疫各項防疫措施,籲請農民配合。
另為因應中央制定零撲殺政策,花蓮縣流浪犬中途之家訂定滿載量為100隻,另外因故無法續養動物之飼主,必須先完成飼主責任五部曲:向花蓮縣流浪犬中途之家申請登錄、動物應完成植入晶片及施打狂犬病疫苗、寵物完成絕育、公開媒合30天(飼主透過社群網路或其他公開平台自行尋覓認養人,經30天後仍無人認養,才可送交)、必須由飼主自行送交動物至本縣流浪犬中途之家,並繳交不擬續養規費。
此外,依據動保法第33-1條規定,有棄養動物、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等法規所定情事,縣流浪犬中途之家會將其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飼養任何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因長期疾病、傷重癱瘓之動物,飼主須善盡飼養照顧責任,送寵物就醫治療或選擇安寧療法,不得辦理不擬續養程序。最後各鄉鎮與會人員就各項動物防疫策略及法規疑慮提出意見交流,會議圓滿結束。
圖:花蓮縣基層動物防疫聯繫會議在富里鄉辦理,鄉長黃玲蘭盼能增加狂犬病巡迴注射場次。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