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4日 星期二

國稅局將自4月份起辦理扣繳檢查

國稅局將自4月份起辦理扣繳檢查
未依規定扣繳申報者 請儘速自動補報繳以減輕處罰
 記者張麗英/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為落實扣繳稽徵作業,促進誠實申報所得,近日將展開年度例行所得稅扣繳檢查,以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
  該分局說明,扣繳義務人應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有未依規定辦理扣繳或憑單申報之情事,請儘速自動補繳稅款並辦理補申報,可以減輕處罰,該分局並列舉扣繳單位常見疏失供參考:
  一、承租繁榮地點或商圈黃金店面,而申報租金費用偏低或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二、董監事車馬費或出席費屬薪資所得,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三、舉辦競技、競賽或機會中奬活動,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四、支付非居住者所得時,未依規定扣繳率扣取稅款,並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納稅款及申報扣繳憑單。
  五、給付退休金、資遣費等退職所得,未就超過定額免稅額度部分辦理扣繳申報,或未以扣繳率6%辦理扣繳,而誤以居住者薪資所得扣繳率5%扣繳。
  六、社福團體舉辦講演、研習或體育活動,支付講師鐘點費或裁判費,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七、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捐贈,未列單申報免扣繳憑單。
  八、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給付之補償金或補助款屬其他所得,未列單申報免扣繳憑單。
  該分局進一步指出,扣繳單位若對扣繳稅款及扣(免)繳憑單申報有任何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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