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 星期三

修正土地法第14條 捍衛花東濱海原民權益

修正土地法第14條 捍衛花東濱海原民權益

記者吳佳俊/報導
  土地法第14條規定,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不得為私有地,造成許多濱海原住民族人無法申請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落實原住民族土地與歷史正義,於4月28日發布修正「公有土地增編原住民保留地處理原則」等行政規則,突破海岸土地不得私有的限制。預計在花蓮、臺東地區至少有共243筆、面積約43公頃的濱海原住民族人土地可受惠,若再加計過去沒有申請的,將會更多。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4日邀集原民會族群委員撒韵‧武荖Sayum Vuraw、陳忠祥、豐濱鄉長劉靜芳、豐濱鄉民代表司玉花、立委陳瑩辦公室執行長曾金水、立委Kolas Yotaka辦公室主任陳秀蘭等,前往豐濱鄉磯崎村拜訪當地阿美族人,除了了解族人對此修正案之看法、感謝豐濱鄉公所主動協助族人申請,也呼籲濱海原住民族人若有「於民國77年2月1日前使用其祖先遺留且迄今繼續使用」之濱海土地,可儘速聯繫鄉鎮公所辦理申請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使用,維護自身權益。
  行政院於96年1月12日核定實施「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該計畫明定原住民於77年2月1日前使用其祖先遺留且迄今繼續使用之公有土地,得申請補辦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但花蓮縣壽豐鄉、豐濱鄉、吉安鄉以及臺東縣東河鄉約243筆、面積約43公頃土地,雖為原住民族祖先遺留且仍使用中之土地,因被劃入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屬土地法第14條不得私有土地範圍,不得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因此原民會積極修正「公有土地增編原住民保留地處理原則」,經修正後,即刻解決10年來花東海岸一定限度內土地不得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爭議,回復族人傳統領域土地。
  撒韵‧武荖Sayum Vuraw表示,原民會在原民土地正義上一直在努力,在跟各部會多次協調後,終於放寬的土地法第14條,讓許多台11線沿線族人都能拿回祖先的土地。目前曾經申請過、有在名冊的內共有243筆土地,而沒有申請過的族人也可以到鄉鎮公所去申請。她更感謝鄉鎮公所在地方的協助,因為他們的認真,更能落實原民土地正義與地方發展,而族群委員們也會持續努力了解地方的需求。
  劉靜芳表示,過去許多鄉民申請增劃編,但因法令限制而無法達成,很高興原民會協助修改法令。過去族人們因無法擁有祖先留下的土地,耕作、使用都不踏實,現在可以安心使用,都非常開心。但因時間久遠,有些申請人已不在,鄉公所將再逐筆確認,務必協助族人完整拿回土地。
  布農族人林瑞妹、阿美族人陳秀妹皆世居磯崎,她們表示祖先留下的地因為沒有所有權、使用不踏實,已經荒廢很多年,二十幾年前申請增劃編,也都因土地法第14條而失敗。現在聽到可以再申請了,她們都非常高興。林瑞妹表示,多年來一直向國有財產局繳租金,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拿回去,現在終於可以安心耕作了!陳秀妹則表示,在台北的孩子們知道地可以拿回來後,已打算開設露營區,很高興終於可以回家了,真的非常感謝原民會!
  東服中心副執行長李旭寧表示,花東是全國原住民濱海土地最多的地方,主要分布於壽豐鄉、豐濱鄉、吉安鄉與東河鄉,目前統計曾經申請原保地、卻因海岸法第14條規定而被打回票的,共有243筆、共43公頃土地,若加上未申請者將更多,感謝原民會的努力,還有豐濱鄉公所主動協助族人再次送案,希望有更多濱海地區族人受惠。

圖:原民會撒奇萊雅族群委員撒韵‧武荖Sayum Vuraw(左一)、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李旭寧(左二)、當地布農族人林瑞妹(左三)、豐濱鄉民代表司玉花(左四)、立委Kolas Yotaka辦公室主任陳秀蘭(右一)、立委陳瑩辦公室執行長曾金水(右二)、豐濱鄉公所原民課長許世傑(右三)、當地阿美族人陳秀妹(右四)會勘濱海傳統領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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