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7日 星期五

106年度網路交易查核將於4月1日展開 國稅局提醒網路賣家先行自我檢查

106年度網路交易查核將於4月1日展開
國稅局提醒網路賣家先行自我檢查

記者張麗英/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106年4月1日起將執行106年度網路交易查核,基於愛心辦稅原則,採取「先輔導後查核」之方式辦理,提醒轄內從事網路交易的營業人(含個人)先行自我檢視,如果發現有違漏情形,儘速於106年3月31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該分局說明:近年網路交易盛行,消費者透過網路購物已成風氣,網路交易更成為現代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環,個人或營業人大量從國外進口貨物,透過「Line」通訊軟體、「App」應用程式、「Facebook」社群媒體及各大網路交易平台等銷售貨物或勞務(含透過國際網路平台銷售住宿勞務),為遏止營業人藉由網路交易短漏開發票,及個人藉由網路交易規避辦理營業登記,將展開專案加強查核。
  該分局提醒經營網路業者,如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且每月銷售貨物已達到8萬元,銷售勞務達4萬元之課稅標準者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經營網路交易營業人(含個人)有無因一時疏忽,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短漏開統一發票及未據實申報繳稅之情事,在未經人檢舉或國稅局發函調查前,主動向國稅局自動辦理營業登記或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