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提醒家長購買玩具滑板車要留心
記者張麗英/報導標準檢驗局為關心兒童健康安全及瞭解市售玩具滑板車品質,於雙北市、宜蘭縣、基隆市等地區之百貨公司、玩具店及零售商店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4件樣品進行「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計4件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包括「重金屬」鋇含量超過國家標準1000mg/kg規定及「塑化劑含量」超過國家標準0.1%限量值規定),至於物理性、電驅動性及甲醯胺殘留量項目,則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另有「商品檢驗標識」1件、「中文標示」11件不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玩具滑板車」係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系列國家標準檢測「物理性(包括如危害尖端、危害邊緣、穩定性和超載要求及包裝塑膠膜之安全性等) 」、「電驅動性」及「化學性(包含8種重金屬含量【鉛、鎘、汞、鉻、砷、硒、銻、鋇】、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DEP、DMP、DEHP、DBP、BBP、DINP、DIDP及DNOP】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甲醯胺殘留量)」等,另依據前述標準及商品檢驗法查核「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家長於選購及使用玩具滑板車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玩具滑板車商品。
二、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並應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主要成分或材質、警語及使用方法等標示內容。
三、選擇適合兒童年齡之玩具,勿將非適用年齡玩具給幼童玩耍,以避免不必要之傷害。
四、應教導孩童於使用玩具滑板車時,並於使用完即刻洗手,以免攝入可能含「重金屬」、「塑化劑」等有害物質,危害兒童健康。
五、家長應詳細瞭解使用方法,並教導兒童依使用方法於適當之場所使用,禁止於如馬路、巷弄等具安全疑慮場所騎乘行駛,避免不當使用造成兒童傷害。
六、騎乘時應使用如頭盔、手套、護膝及護肘等防護裝備,成人並應在旁監護,以維護兒童騎乘安全。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http://www.bsmi. gov.tw)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圖:標準檢驗局抽驗發現,部份滑板車重金屬及塑化劑含量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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