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 星期五

景氣不佳 政府提供海運業者貸款管道 仍須由業者償還本利 未有利息補貼

景氣不佳 政府提供海運業者貸款管道
仍須由業者償還本利 未有利息補貼

本報新聞中心/報導
  近年國際海運市場因船舶大型化供給增加及海運不景氣等因素,使得國際海運業者財務受到明顯影響,考量國際海運具景氣循環週期之特性,為使海運業者在此次景氣轉換之際仍保有未來前進的動力,我國政府特推出「因應全球航運景氣衰退航運業獎勵、紓困暨促進產業升級措施方案」,提供海運業者專案貸款,以協助海運業者渡過景氣低谷,讓我國海運業者維持全球競爭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4年8月12日因應景氣循環、協助企業擴大投資、創造出口、促進經濟發展,特別設立5,000億非中小企業貸款專案,協助業者順利取得營運資金,期限原至105年12月31日止,為持續協助非中小企業取得資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延長實施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有資金需求的海運業者可善加利用此管道向金融機構借貸,並依金融機構核貸之額度及利率依約償還本金及利息,政府尚未提供利息補貼。
  另交通部航港局也特別向國家發展委員會申請600億中長期資金專案貸款,提供金融機構受理海運業者申請貸款資金使用,海運業者提出之貸款計畫,須由金融機構依據內部授信準則、申貸業者需求及信保條件給予核貸之額度及利率,業者依約償還本金及利息,政府僅提供海運業者順利取得資金借貸之管道,並未編列額外預算補貼業者貸款利息。
  我國前於2009年因應全球金融風暴,亦曾推出各項措施協助我國業者共渡難關,本次政府推出航運業獎勵、紓困暨促進產業升級措施方案,是為了協助我國航運產業在此波景氣低谷之際渡過經營困境,以及確保我國進出口貿易正常、國民就業機會、民生物資價格穩定,且國際間確有其他國家(例如德國、法國、大陸及韓國)對航運業推行各種行政、財務、金融等政策支援,期在政府與航商共同努力下,提升我國航運產業服務品質與國際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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