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 星期二

市公所獲自治業務暨村里基層工作績效第一名

市公所獲自治業務暨村里基層工作績效第一名

記者張麗英/報導
  花蓮市公所在13鄉鎮市中脫穎而出,榮獲「103年度執行自治業務暨村里基層工做績效考評」第一名的好成績,市長田智宣感謝基層鄰、里長協助推動市政,以及調解委員會委員們無私奉獻與專業協助調解事務,讓市民減低訴訟紛爭,大家齊心努力,讓花蓮市超過十萬的市民,感受到市政的改革與用心。
    為了強化基層組織,發揮鄉鎮市行政服務功能,積極推展地方自治工作,提高造產績效,重拾地方財源,提供法律扶助疏減訟源,促進地方和諧等目的,縣政府每年皆會進行全縣十三鄉鎮市自治業務考核工作,花蓮市公所這次考核中,以包括執行村里業務、基層工作經費執行情況、調解業務等三大項綜合成績89.55高分,榮居全縣第一。
    市公所表示,為和基層單位緊密聯繫,定期於每月舉辦里幹事業務聯繫工作,每季辦理里長會報,希望讓公所與基層鄰、里長之間的溝通無礙,並藉由各里幹事的業務聯繫會報,達到村里業務橫向聯繫。同時,為了增加里長協助基層服務更加即時性,推出東台灣首創的「報馬仔」系統,只要上網登錄如路燈維護、馬路填補、髒亂點通報、待修剪樹木等各公共設施待維修、護項目,市公所會派員前往查察並進行處理,透過更有效率的方式達到公設修復狀態,建立美好的居家環境。市公所並將各里長所反應的事件列冊處理及追蹤,希望透過雙方的合作,可以讓市政推動更順率、更具效率。
  在這次的考評中,調解業務也獲得分項最高分,市長田智宣表示,花蓮市調解委員們皆由地方上具有法律或其他專業知識之公正人士所擔任,免費的為民眾調解各項糾紛案件,由於有專業知識加上公平親切的服務方式,使得103年度近1100件受理案件中,成立案數及達成率高達近八成,為不少民眾解決難解的紛爭,不僅如此,各調解委員與調解會考核業務也屢獲佳績,在100年度獲法務部評定為全國鄉鎮市調解績優單位,並連續蟬聯五年花蓮縣調解績優第一名殊榮。
  田智宣再次感謝里、鄰長、調解委員們的用心,代表會的支持,花蓮市因為有大家無私的奉獻、齊心努力,環境更加美好、社會也更加祥和,努力形塑花蓮市成為花東第一幸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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